主要教育经历
华南理工大学法律系法学(经济法方向)专业,获法学学士,中山大学经济法法学硕士
执业经历及成就
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区级法院代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400多宗,涉及标的金额20多亿元,为金融机构减少及挽回经济损失10亿多元,为金融机构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并建立了良好的职业声誉,充分体现出优越的法律理论基础及诉讼审理、财产保全、执行协调能力。
社会职务及荣誉
广州市律师协会金融委员会
宪法人权委员会委员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校友会会长
福建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广州福州商会副会长
广州市越秀区青年联合会常委
新华保险监督员等
服务过的单位
广州市福州商会
福建省商业联合会
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岭南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广州分行
广州国际信托房地产公司及广东岭南企业集团公司等数十家金融机构
大中型企业及高等院校的法律顾问
先后为平安银行
新华保险
珠江投资有限公司
裕莱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熊谷岘壳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械进出口集团公司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交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
九江银行广州分行等数十家大型单位提供多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