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合伙人
SENIOR PARTNER
赵以敏
高级合伙人
主任
律    所: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总所)
电子邮箱:
1306941104@qq.com
专业领域:
房地产;金融;清算与重整
执业证号:
14401199010372908
专业领域及从业资质
房地产、金融、股权投资、公司/资产重组、行政法律事务。
教育背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士
工作经验
执业 30多年来,经办金融、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破产清算(重整)等各类案件 1800 件以上
为银行、资产公司等处理不良贷款、不良资产等诉讼或非诉讼业务超过 600 件
为超过 50 个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销售所产生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为超过 50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募集、投资、退出、清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承办破产清算、重整案件超过 60 件
职务及荣誉
曾任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队负责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册破产案件一级机构管理人负责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外交流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项目经验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
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
东方资产、粤财资产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文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广东和立土木工程有限公司